中國移動設置“話費有效期” 是否違約?
- 杭州寫字樓網
- 2011/4/12 11:06:24
中國移動公司對部分話費設立“有效期”,許多消費者因此遭遇“吞錢”、停機,這個規定是否違約?
為這個問題,在“3·15消費者權益日”后的第二天,中國礦業大學文法學院教師劉超捷與中國移動徐州分公司對簿公堂。
合同之外的“霸王條款”
2009年11月24日,劉超捷在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江蘇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的礦大南湖營業廳辦理了一張“神州行”手機卡,開通了“月最低消費10元,長話一費,當日生效”的套餐。但劉超捷在2010年11月7日要打電話時,突然發現該卡已被停機。
但奇怪的是,他并非因為欠費被停機。他在7月5日,通過中國移動官方網站用銀聯卡網上充值過50元,被停機時,賬戶中尚有余額11.70元。
這是怎么回事?他到移動營業廳一查,才被告知,這張卡已經“于2010年10月23日因有效期到期而被停機”。
中國移動的話費有效期是指除“全球通”用戶外的眾多服務,在充值固定金額的話費后,該話費可以在規定的固定時間段內使用,超過這一時間段將會被停機。由于不用支付某類固定的月租費用,移動神州行及聯通如意通、長市卡等預付費手機號都涉及話費有效期這一問題。在江蘇、浙江等地的移動公司,都有這方面的規定。
在劉超捷之前,已經有許多移動用戶因此陷入了被不斷“吞錢”的困境:一邊不得不往里存錢,一邊話費卻“淤積”得越來越多。
“當初辦理的時候說沒有基本月租,只有一個月6塊錢的來電顯示,我預存了80元話費,本以為可以用一年的,結果用了不到兩個月就停機了,原因是話費有效期到了,要再交話費激活。后來,我就這樣一直交下去,像滾雪球一樣越滾越大了……不僅沒有節省話費,反而要每個月拼命想辦法花掉。”“神州行”用戶陳先生說。
有用戶采取的方法是每次10元、15元交話費,避免被多“吞錢”,但有效期卻更短,僅10多天,因此,幾乎每個月都無法回避停機的窘境。
長期以來,廣大消費者認為這項規定是“霸王條款”,有各地用戶狀告移動公司這項規定“不合法”,卻難以勝訴。
但是這一次,劉超捷發現至少移動公司“肯定是違約了”:“中國移動和我簽訂的《業務受理單》里,沒有‘話費有效期’這一條規定限制,簽服務合同時也沒有告知我有相關規定。而且,在中止服務之前以及之后,也沒給我任何通知說中止服務,這不是違約嗎?”
因此,劉超捷認為,移動公司 “無正當理由,單方面中止提供服務,違反合同約定,構成合同違約”,從而把中國移動徐州分公司告上了法庭。
移動設置“有效期”違約嗎
此案在江蘇省徐州市泉山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劉超捷的訴訟請求是法院判令中國移動“取消話費有效期制度”,恢復自己的手機卡服務,繼續履行合同內容。
原告認為:“該號碼已開通了‘月最低消費套餐’,再加上‘話費有效期’約束,就構成了雙重限制,違反相關法律規定。且在未取得消費者同意的情況下,移動公司單方面中止提供服務,違反合同約定。因此,中國移動公司違反《電信條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合同法》等相關法規的規定。”
而被告律師認為,移動的話費充值發票處標明了“話費有效期”條款,店堂公告中也寫到了這一條,“在辦卡時通常工作人員會做出提示告知,一般人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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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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