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卡被盜刷究竟該誰擔責?
- 杭州寫字樓網
- 2011/10/21 14:28:22
昨天,吳平(化名)拿到法院最后的判決書終于長長地舒了一口氣。不久前,他的銀行卡被盜刷21萬余元。盡管犯罪嫌疑人已經被抓獲,但是盜刷的錢早被用得一干二凈。
為了追回這筆錢,銀行成為了他狀告的第一被告。
日前,上城區人民法院對此案做了判決,銀行除了需全額賠償被盜刷的21萬余元外,還必須支付相應存款的活期存款利息。
事實上,現在社會上類似的盜刷案件時有發生。儲戶受到經濟損失的同時,銀行總是將責任推卸到儲戶身上。作為持卡人,發現自己的銀行卡被盜刷后,應該怎樣積極取證和舉證來維護自身權益?什么情況下被盜刷的損失需要由持卡人自己承擔?什么樣的情況下損失應該由銀行承擔?本報記者帶著這些問題進行了深入采訪。
案情回放
今年1月,吳平的銀行卡在ATM機上取款時,無意中被一伙犯罪集團竊取了卡號和密碼。該犯罪集團通過安裝在ATM機上的讀卡器以及旁邊的攝錄機,竊取相應信息后,制造了一張偽卡。
1月8日,犯罪嫌疑人汪某和葉某用偽卡消費,在某珠寶店購買價值213260元的千足金,隨即賣給別的珠寶公司。
十天以后,吳平查詢銀行卡意外發現,21萬余元的存款竟然不翼而飛。吳平當即報警。
經過3個月的調查,警方終于將這個犯罪集團成員悉數抓獲,罪犯被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然而,被盜刷的錢卻早已被揮霍一空。
吳平認為,銀行有義務保障儲戶的存款安全,為此,他一紙訴狀將銀行告上法院。
日前,法院對此案作出判決,認定銀行需要承擔相應責任,并全額賠償儲戶損失的21萬余元及承擔相應的利息。
法院審理盜刷
刑事案件是否偵破成儲戶勝訴關鍵
昨天,記者從上城、江干等區法院了解到,去年這些法院均有數起盜刷案的民事訴訟案件受理。
其中,以個人起訴銀行居多。部分涉及信用卡案件,也有銀行起訴個人追討欠債的。
在已審理的案件中,個人起訴銀行獲勝的案例并非絕無僅有。法官表示在證據充足的情況下,銀行通常被要求對儲戶的經濟損失進行全額賠付。
怎么樣才算證據充足呢?相關法官表示,由于盜刷案常涉及犯罪團伙制作偽卡等犯罪情節,因此其案件的刑事認定成為持卡人勝訴至關重要的證據之一。
吳平案代理律師浙江援手律師事務所潘永明表示,在民事訴訟部分,最難認定的就是儲戶是否真正被盜刷的事實。如果有刑事認定作為依據,那么即可追究銀行的安全失職責任,繼而向其追償。
上城法院一位法官建議,儲戶一旦發現被盜刷,應當第一時間向警方報案。一旦警方抓獲犯罪嫌疑人,即可證明儲戶的被盜刷事實。
然而,儲戶的銀行卡一旦被盜刷,犯罪嫌疑人是否被抓,案件是否告破,持卡人完全處于被動狀態,以此來舉證只能完全靠運氣。那么,持卡人被盜刷后,是不是只能每天祈禱犯罪分子早日被抓獲呢?除此之外,還能有其他的補救和舉證措施嗎?
爭議一:怎樣證明銀行卡異地被盜刷?
懷疑異地被盜刷,就近小額刷卡可成為有力證據
記者在杭州城區法院調查發現,大多盜刷案子的受害者即使向公安機關報案,但案件往往長時間都沒有破。如此一來,民事訴訟盜刷事實的真偽性就成了雙方的爭論焦點。
盜刷案件最常出現的就是卡在身邊,被“隔空”盜刷。
說法:儲戶首先要能拿出被盜賬戶真正的銀行卡。潘律師說:“尤其在審理案子中出現刷卡記錄在甲地,而持卡人又有足夠證據證明當時自己在乙地的情況。此種情況至少可以證明,卡內款項并非持卡人刷走,應當可以追究銀行的責任。”
對此,法院判決中認定的證據則更為嚴格。“人卡兩地的情況,如果能夠通過銀行的對賬單記錄來體現就更加能起到佐證的作用。”上城法院法官指出,如果一張同卡號的卡,持卡人在甲地出現刷卡記錄,在接近的時間段內,乙地也出現刷卡記錄,那么即可認定,乙地出現的刷卡行為為偽卡操作。
支招:不過,大多儲戶表示這樣的情況存在偶然性。法律專家提醒,現在銀行都對資金的流動提供短信提醒業務。如果儲戶第一時間通過短信發現賬戶有異常資金流出,就可以立刻到就近的消費場所或銀行進行小額交易,以此固定證據證明事實。
法官對此表示認可:只要前后刷卡記錄來自不同地方,即可認定后者的盜刷事實。
爭議二:監控錄像能否成為直接證據?
監控錄像應及時提供給公安機關,公安機關的調查可幫儲戶取證
在法院受理的案件中,部分銀行卡通常被犯罪嫌疑人以ATM機取款的方式取走現金,而ATM機均有監控錄像,那么,持卡人通常向銀行申請調看監視記錄,如果監控畫面上的取款人并非持卡人本人,是否可以證明銀行卡被盜刷呢?
說法:潘律師認為,要證明盜刷關鍵就是證明取款人并非持卡人本人。銀行的監控就是最好的證據。
但有法官表示,監控攝錄非本人取款只是一個間接證據。因為并不能直接證明取款人是非法盜取銀行卡取款,也存在當事人委托他人取款的情形。如果僅以此舉證,原告有可能被視作舉證不完備。
浙江漢鼎律師事務所陳鵬律師對此也有自己的看法。“法律應當遵循誰主張誰舉證的基本原則。”他認為如果銀行懷疑取款人與持卡人勾通誣告,應當舉出相應的證據來證明。
江干法院朱學軍法官認可說,如果銀行不能拿出雙方的委托證明或勾通罪行證明,則應當視為盜刷。
支招:法律人士建議,持卡人如果從銀行監控調取到真正的取款人影像,可以提供給公安部門。如果通過公安部門調查,發現取款人曾有相同的犯罪記錄,就能更有力證明盜刷犯罪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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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每日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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