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業扶持政策解讀:推進創業基地與服務平臺建設促進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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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9/10 11:12:20
《國務院關于扶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國發〔2014〕52號,以下簡稱《意見》)明確提出,加大中小企業專項資金對小企業創業基地(微型企業孵化園、科技孵化器、商貿企業集聚區等)建設的支持力度。同時提出要大力推進小型微型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為小型微型企業免費提供管理指導、技能培訓、市場開拓、標準咨詢、檢驗檢測認證等服務。
一、加強創業基地建設,改善小型微型企業發展環境
良好的硬件設施和軟件環境,將為各類創業人員的生產生活提供便捷的服務與支持。創業環境的優劣是決定創業熱情的重要因素,也是影響創業成敗的關鍵。商事制度改革極大地激發了市場活力和創業熱情,小型微型企業數量快速增長,對創業環境提出了更高要求。
小企業創業基地是創業發展的重要場所,是集聚創業資源、孵化企業主體、創造就業崗位、促進集聚發展、為創辦小企業提供有效服務和支撐的平臺載體。為推動創業載體建設,近年來,各地區各部門加大服務力度,創新工作方式,取得了積極成效。
(一)財政政策支持力度加大
2006年~2008年,國務院有關部門運用中央預算內專項資金支持了一批小企業創業基地建設項目。2009年~2013年,小企業創業基地建設納入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支持范圍,共使用8.79億元支持創業基地項目786個,入駐企業近6萬家,新增就業128萬人。
按照公共財政體制改革的總體要求,財政部等部門對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多項資金進行整合歸并,設立了中小企業專項資金,支持重點從直接支持企業項目轉向支持服務體系建設和改善中小企業融資環境。通過小企業創業基地載體,集聚服務資源,為小型微型企業創業提供更優質的服務。
(二)創業服務體系不斷完善
2003年以來,國務院有關部門積極開展相關研究與建設規劃,穩步推進小企業創業基地建設的發展。2004年,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小企業司組織了小企業創業基地(園區)的摸底調查。2005年編制了“十一五”中小企業創業平臺(基地)建設規劃。2007年組織開展小企業創業基地建設項目申報工作。2010年,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各地編制五年創業基地建設方案。
同時,各地高度重視、積極推動小企業創業基地建設。全國絕大多數省市都出臺了促進小企業創業基地建設指導意見或小企業創業基地認定與管理辦法。各地在財政支持、稅費減免、土地保障等方面也出臺了大量扶持政策和措施,以有效推動創業基地建設。
(三)創業載體作用逐漸凸顯
在依托省、市、縣中小企業服務中心、公共服務平臺網絡、公共服務示范平臺,不斷完善創業服務體系建設的同時,工業和信息化部著力加強創業基地服務能力建設,鼓勵小企業創業基地建立專門的服務隊伍,努力成為小型微型企業的貼心人。隨著服務能力的不斷提高,創業基地的創業載體作用逐漸凸顯,有效地降低了創業成本、創業風險,提高了創業成功率,有力地促進了小型微型企業的創業發展。
各地區各部門應繼續加大財政政策支持力度,統籌安排專項資金用于支持基地基礎設施建設與服務能力建設,補助廠房場地租金等。進一步加強溝通協調,推動創業基地用地、稅收優惠等扶持政策的落實。繼續加強小企業創業基地服務能力建設,不斷提高小企業創業基地人員素質和服務水平。培育和認定一批國家級小企業創業基地,在基礎設施、服務功能、服務標準等方面發揮引領示范作用。加強對小企業創業基地運營情況的調研、監測和輔導,跟蹤服務狀況,持續提升小型微型企業創業的服務質量。
二、創新公共服務平臺運行方式,促進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
推動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是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的重要抓手,是促進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重要載體。
(一)政策出臺的背景、目的及意義
從2007年以來,國家把支持建設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作為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在中小企業集聚的區域和行業重點建設、充實和完善一批服務平臺,面向產業,貼近企業,集聚資源,集成服務,滿足中小微企業的共性服務需求,促進中小微企業的創新發展。2009年以來,國家不斷加大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政策支持力度。2009年下發了《關于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9〕36號)、2010年下發《關于促進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的指導意見》(工信部聯企業〔2010〕175號)、2011年以來相繼下發《關于加快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工信部聯企業〔2011〕575號)以及《關于進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國發〔2012〕14號)。特別是國發〔2012〕14號文件明確提出,到2015年,支持建立和完善4000個為小型微型企業服務的公共服務平臺,重點培育認定500個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發揮示范帶動作用。實施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網絡建設工程,支持各省(區、市)統籌建設資源共享、服務協同的公共服務平臺網絡,調動和優化配置服務資源,增強政策咨詢、創業創新、知識產權、投資融資、管理診斷、檢驗檢測、人才培訓、市場開拓、財務指導、信息化服務等各類服務功能,重點為小型微型企業提供質優價惠的服務。14號文件進一步明確了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目標、服務功能、重點任務和實現途徑,標志著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進入新的發展階段。
《意見》進一步強調政策可操作性,注重協調相關部門職能,形成合力,確保政策落實。明確提出大力推進小型微型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旨在進一步完善面向小型微型企業的服務體系,通過扶持和推進面向小型微型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的建設,集聚社會化和市場化的各類服務資源,不斷健全服務功能,在解決小型微型企業共性需求、暢通信息渠道、改善經營管理、提高業務技能、進一步拓展市場以及實現創新發展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意見》的出臺,對于加快小型微型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和運行方式創新,進一步落實國務院促進小型微型企業發展專項政策,改善小型微型企業發展環境,促進社會資源優化配置和專業化分工協作,推動共性關鍵技術的轉移與應用,逐步形成社會化、市場化、專業化的公共服務體系和長效機制具有重要現實意義。
(二)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的基本情況
為切實推動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有關部門,按照“政府支持中介,中介服務企業”的要求,培育和認定國家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建設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網絡,調動和優化配置資源,完善服務功能,提升服務能力,切實推進公共服務平臺建設。
一是培育和認定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2012年,工業和信息化部印發了《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認定的管理辦法》(工信部企業〔2012〕197號),明確了示范平臺的服務功能、認定條件、認定程序及動態管理等要求。2011年以來,工業和信息化部分四批認定了511家示范平臺,實現了“十二五”期間培育認定500家國家示范平臺的目標。這些示范平臺為小型微型企業提供信息、技術、培訓、創業、融資、信用、檢測、咨詢、工業設計等多樣化服務,基本覆蓋了中小微企業所需服務的范圍。
二是加強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網絡建設。2011年以來,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財政部支持了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5個計劃單列市(以下簡稱省市)的平臺網絡建設。平臺網絡建設以省級公共服務平臺為樞紐,以主要城市和重點產業集群公共服務平臺為“窗口”,為中小企業特別是小型微型企業提供各類公共服務。目前,共有800多個平臺參與平臺網絡建設,匯集了近5萬家各類服務機構。去年以來,已開展各類服務活動10多萬次,服務中小企業100余萬家。
三是不斷提升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的服務能力。近年來,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各批示范平臺參加知識產權培訓、云服務培訓以及能力提升等多項培訓,有效提升了示范平臺的服務能力,切實發揮了平臺的示范帶動和集聚服務資源的作用,為廣大中小微企業提供找得著、用得起、有保障的服務。
四是落實進口設備免稅政策。2011年,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等印發了《關于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技術服務示范平臺適用科技開發用品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財關稅〔2011〕71號),提出技術類示范平臺享受科技開發用品進口免稅政策。截至2014年,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有關部門,共分3批審定了32家示范平臺的進口設備免稅資格,平臺累計進口設備約2.23億元,免稅1795萬元。
(三)推進小型微型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的政策重點
根據《意見》要求,推進小型微型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將突出4個方面。
一是加大財政資金對平臺網絡建設支持力度。繼續發揮財政資金對平臺網絡建設項目的支持作用,帶動地方財政配套資金和建設單位自籌資金,加強省平臺和窗口平臺建設,進一步擴大平臺網絡服務范圍,延伸平臺網絡觸角,提升服務能力,讓廣大小型微型企業能夠通過平臺網絡找得到、用得起各類公共服務。
二是加強對已認定示范平臺的服務質量監督和管理。每三年對已認定示范平臺的運營情況、服務業績、服務質量和服務滿意度等進行檢查,旨在不斷提高示范平臺服務能力,真正發揮示范帶動和服務資源作用,督促示范平臺應用云計算、移動互聯等現代信息技術,創新服務模式,優化服務手段,提升服務質量。
三是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按照公共財政體制改革的總體要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的支持重點從直接支持企業項目轉向支持服務體系建設和改善小型微型企業融資環境。通過購買服務方式引導和支持各類公共服務平臺為小型微型企業免費提供管理指導、技能培訓、市場開拓、標準咨詢、檢驗檢測認證等質優價廉的服務。
四是不斷提升服務平臺的服務能力與水平。為支持和引導公共服務平臺為小型微型企業提供有效服務,保障服務質量,擴大服務范圍,有關部門將探索以服務補助等方式,支持服務平臺完善硬件設施,加大對服務平臺培訓力度,增強平臺服務意識,提升平臺服務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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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中國工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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