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加強杭州招商引資工作的若干意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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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12/17 17:58:24
引進暫無項目的投資性公司、房地產項目的獎勵金額暫不兌現,待有實質性項目落戶、并納稅在我區的,按項目投資額參照執行。
11、設立重點項目貢獻獎。對引進單體規模較大、預期地方財政貢獻較高、稅收關系在區本級的項目,除執行上述第10條的獎勵外,區獎勵基金另對引進者實行重獎:
——引進世界500強、國內外知名企業(集團)總部來我區的,給予一次性10萬元人民幣獎勵。
——引進注冊資本在 1000萬元人民幣或實際到位資金在100萬美元以上的信息技術、生物醫藥、新型材料、環保產業等高新技術產業項目的(按國家發布的高新技術領域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標準執行)獎勵人民幣1萬元。
——引進已經被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市級高新技術企業的,分別獎勵人民幣10萬元、5萬元、3萬元。
——引進注冊資本在2500萬人民幣或實際到位資金在250萬美元以上的商貿企業,獎勵人民幣3萬元;引進注冊資本在5000萬人民幣或實際到位資金在500萬美元以上的旅游開發項目,獎勵人民幣2萬元。
——引進注冊資金在100萬元以上的“一優兩高”現代農業、創匯農業和以種植業、養殖業為主要原料的農副產品加工業等項目,獎勵人民幣1萬元。
——引進其他重點項目的,對引進者的獎勵金額由區招商引資領導小組審核評定,并單獨設獎。
五、加強信息交流
12 、加強對外溝通聯系。各級各部門要加強與上級有關部門的聯系,隨時了解和捕捉招商信息;鞏固和拓展與國內外客商聯系的網絡,加強與海外大公司及其駐華辦事機構,以及有關招商中介機構、駐外經貿代表處的聯絡。
13、建立招商引資通報制度。每季度通報可供嫁接合作項目、空閑廠房和閑置土地情況以及在談、在批項目的進展情況。每年一季度完成當年全區統一的招商引資項目冊的編制工作。年內由區外經貿局牽頭建立招商信息平臺,實現招商信息共享。今年底,設立招商資源展示中心。
14、落實對重大投資項目的領導跟蹤聯系制度。充分發揮區重大外來投資項目協調領導小組的職能,對投資在500萬美元以上的外資項目或投資在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內資項目,區招商領導小組外資辦公室或內資辦公室要進行項目全程跟蹤服務,同時由聯系項目所在鄉鎮(街道、園區)的區領導為跟蹤聯系督促人,加強與項目投資方的溝通,增強外來投資者的信心,促成項目盡早落實。
六、優化服務,改善投資環境
15、加強對外來投資者的全程服務。區招商服務中心、經協辦、各鄉鎮、街道及有關部門要協助外來投資者搞好項目報批、規劃建設、竣工投產、正常運轉等方面的“一條龍”服務,并幫助企業用好政策,及時解決企業存在的困難。
16、進一步規范收費管理。堅決取消沒有明文規定的收費項目,嚴格執行收費許可證和交費登記卡制度。外來投資企業在社會保險、勞動用工、用水用電、法律咨詢等社會服務方面,實行與本地企業同一收費標準。禁止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以任何形式到外來投資企業拉贊助、搞攤派、亂集資及報交費用。禁止任何部門如單位借會議、檢查、評比。培訓等形式收取不合理費用,切實維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17、做好外來投資者家屬子女的服務工作。對外來投資企業高級以上管理人員的家屬在社區服務等方面提供方便,子女就學我區中小學予以特殊照顧。
18、加強監督,落實各項政策。要切實加強外來投資者投訴管理,不定期組織外來投資企業對有關職能部門進行評議。定期進行有關招商引資政策執行情況的檢查,加強督促。對落實不力的,要給予批評并督促其落實;對未按規定履行職責的部門和單位,要責成其限期改正;對玩忽職守造成不良影響的直接責任人,要給予嚴肅批評;對于弄虛作假抵充任務、騙取獎金的行為,給予全區通報批評并嚴肅查處。涉及外來投資審批管理的部門要對照工作職責,建立內部監督檢查機制,加強自我監督和自我檢查,把工作落到實處。
各鄉鎮、街道招商引資獎勵措施依據本意見自行制定。
本意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原有的政策規定、考核意見與本意見相抵觸的,均按本意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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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西湖招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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