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中心城區交通新“四禁”方案公示
- 杭州寫字樓網
- 2011/6/2 14:33:28
昨天,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發布通報,隨著近期路網建設的不斷推進、明州大橋等的相繼建成通車,在去年3月1日實施的交通四禁方案的基礎上,我市擬在中心城區實施以調整貨車禁行范圍為主的交通新“四禁”方案并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7天(6月2日至6月11日,節假日除外)。
公示期間,任何單位、個人對方案有意見或建議的,都可以向緩解出行難領導小組辦公室(設于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反映,電話:81981083,電子郵箱:nbjjzd@126.com,地址:江東興寧路48號509室。
區域、時間規定
1.中心區:逆時針由北環東路—北環西路—機場路—望春路—甬梁線—學院路—聯集線—秋實路—鄞縣大道—34省道—鄞州大道—金峨路—寧橫路—滄海路—環城南路—東外環路等道路構成的封閉圈。
2.高峰時段:
早高峰7∶00~9∶00晚高峰16∶30~19∶00
禁鳴規定
0∶00~24∶00,中心區禁止各種裝有電、氣喇叭的機動車鳴號。禁鳴規定適用于封閉圈內及沿線道路,但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車輛必要時可以鳴號。
禁摩規定
00∶00~24∶00,禁止二、三輪摩托車(除執法部門公務車輛和以下規定外)在中心區道路上行駛。
1.除鄞縣大道、34省道(鄞縣大道以南段)、鄞州大道、金峨路外,禁摩規定適用于封閉圈內及沿線道路;
2.本次新增的注冊地在禁摩區域內的摩托車憑行駛證領取區域通行證后允許通行;
3.鄞州區、高新區、鎮海區禁摩區域內停止上牌。
禁危規定
00∶00~24∶00,中心區禁止裝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的車輛行駛。
1.裝載劇毒危險品的車輛必須領取通行證后方準按指定線路、時間行駛;
2.裝載易燃易爆危險品車輛應領取通行證后方準進入中心區行駛,但以下道路允許通行:(1)除望春路禁止通行外,其他封閉圈沿線道路;(2)機場路、通途路(世紀大道以東段)、世紀大道(通途路以南段)、329國道(常洪隧道以北段)。
3.禁止危險品運輸車由高速公路段塘、大朱家出口駛出。
禁貨規定
6∶00~22∶00,除以下特殊通行規定外,禁止載貨汽車(指核載0.75噸及以上的重型、中型、輕型、微型載貨汽車、掛車、專項作業車及各種輪式專用機械,以下同)在中心區道路行駛。
1.早晚高峰,禁止所有貨車(含核載0.75噸以下,除微型貨運出租車外)在中心區內的道路上行駛。
2.除以下兩條規定外,其他封閉圈沿線道路允許貨車通行:(1)6∶00~22∶00,望春路禁止貨車通行;(2)早晚高峰,寧橫路、滄海路(環城南路以南段)禁止貨車通行。
3.以下道路允許貨車通行:機場路、倪家堰路、通途路(世紀大道以東段)、世紀大道(通途路以南段)、329國道(常洪隧道以北段);
返回頂部- 責編:8037
- 瀏覽:
- 來源:東南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