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要求恢復公交站臺標準化地名 禁用商業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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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5/13 14:00:54
導讀: 5月11日,本報一版刊發《南昌公交站臺商業冠名引爭議》一文后,引起 了江西省南昌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視。當天晚上,南昌市政府召集南昌市公交總公司等有關單位和部門召開協調會,研究公交站臺冠名整改方案。
據了解,協調會上提出了三點整改意見:一是立即恢復標準化地名,盡快整改到位,如恢復省婦幼保健醫院等公交站名;二是妥善處理善后問題,即依法合理解除與企業已經簽訂的冠名合同;三是建立制度,規范操作,今后公交站臺命名必須使用政
5月11日,本報一版刊發《南昌公交站臺商業冠名引爭議》一文后,引起 了江西省南昌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視。當天晚上,南昌市政府召集南昌市公交總公司等有關單位和部門召開協調會,研究公交站臺冠名整改方案。
據了解,協調會上提出了三點整改意見:一是立即恢復標準化地名,盡快整改到位,如恢復省婦幼保健醫院等公交站名;二是妥善處理善后問題,即依法合理解除與企業已經簽訂的冠名合同;三是建立制度,規范操作,今后公交站臺命名必須使用政府地名辦確定的規范名稱,公交站臺命名必須以社會效益為重,不得用以商業廣告冠名。
關鍵詞:商業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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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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