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爆行情吸引投資眼光 投資商鋪如何防止風險
- 杭州寫字樓網
- 2007/6/25 8:27:00
購買商鋪與購買普通住宅的區別在于,購買商鋪有兩個合同目的,一是取得房屋所有權,若低價購入、高價賣出商鋪,也可以實現投資目的,這一點與購買普通住宅類似。但是在目前,靠炒賣房屋進行投機,很不方便。嚴格地講,購買商鋪的第二點合同目的——進行經營,才是最現實、最普遍的房屋投資行為,這往往也是投資者的終極目的。
商鋪的開發商100%要以投資商鋪的收益率、火爆的市場行情等來吸引投資者,而在洽談買賣的過程中,又往往并不把其宣傳的收益、擬進行的市場建設和管理等體現在合同中,所以購買者若沒有清晰了解自己的合同目的,又不會想辦法維護自己的合同利益,那么簽訂的商鋪買賣合同,就與一般的住宅房屋買賣合同差不多,實踐中很容易遭遇損失或麻煩。
譬如,入住商鋪后才發現市場逾期無法開張、市場的建設和管理不到位、市場行情慘淡等,導致難以實現盈利的目的。但是投資者在和開發商交涉過程中,才發現房屋買賣合同只規定了開發商交房的義務,而缺乏其他方面的規定。因此開發商只要按期交房,就不算違約,至于其他盈利不盈利的問題,開發商不承擔法律責任。這樣一來,投資者才感覺到自己投資商鋪的意義落了空,卻又沒有辦法。
如何避免商鋪的投資風險?我們不妨對以下幾點給予關注:
第一、在您投資商鋪的時候,先問自己一個問題,如果沒有開發商廣告中誘人的收益率、火爆的市場行情,您還買不買這個商鋪?如果回答不,那么您有權要求開發商把這些廣告宣傳的內容盡量地落實在合同中,成為合同或補充協議的一部分。
因為,按照我國《合同法》規定,商業廣告的內容如果具體確定,且表明廣告發布者受廣告內容約束,商業廣告才被認為構成要約,具有法律約束力。而通常情況下,商鋪的銷售廣告往往既充滿誘惑、又盡量含糊,以免使開發商陷于被動。那么,作為利益對立的一方,購買者就必須要求開發商盡量多地將這些廣告內容體現為合同義務。例如,商鋪所在市場何時開張,入住數額不足時是否開張;開發商將如何對市場進行總體建設管理;如何為市場進行整體營銷宣傳;如何保障經營者日常水、電、消防、停車、存貨所需等等;
最重要的是約定,如果無法履行前述方面的義務,開發商應當承擔何種責任。有的地方,開發商賣完商鋪后一推了事,所有的問題交給物業管理公司處理。這是不妥當的,譬如由于開發商沒有兌現承諾,投資者有權要求其解除合同并退還購房款項,或者要求降價、或者要求逾期付款等,這都是房屋買賣法律關系中的權利、義務關系內容,物業管理公司并沒有介入房屋買賣關系,根本解決不了這樣的問題。所以,為了維護自己的權利,投資者首先要在合同中明確自己的權利、開發商的義務和責任。
第二、注意對經營的限制。在確定購買前,要注意自己將來經營范圍是否與市場的整體協調,是否存在一些限制和阻撓。譬如在女人街里賣男皮鞋行不行呢,開發商說可以,那么這就應該體現在合同中。開發商說行還不夠,還必須要承諾,將來物業管理公司或者什么管理委員會不能說不,否則開發商要么幫著擺平,要么承擔相應的責任。因為開發商負有誠信的隨附義務,有義務向購買者說清楚合同的目的、后果和重要事項,如果沒有履行這種隨附義務,就應當賠償購買者因此出現的損失。
還有一些情況,本來投資者買房要做中餐,開發商也同意,等到了入住才恍然大悟:原來中餐會產生油煙,那可不行,您改賣比薩餅好吧。如果事先沒有在合同中明確這樣的問題,勢必會產生糾紛和損失。
第三、其他開支費用。商鋪購置的稅費支出是有數的,經營費用則不然。那么,就應該事先了解、預計各種稅費支出,盡量地在合同中明確費用支出的標準、方法、如何承擔等等。
譬如,有些市場內,經常要向商鋪經營者收取廣告費、管理費等等,不給就沒有相關服務,更狠的干脆停水停電。如果能夠在商鋪購置過程中即存在明確的規定或者限制,一定能夠減少很多不必要的支出,減少這樣問題的發生,保障投資人的利益。 因此,請您在投資商鋪的時候小心、冷靜,多考慮一些問題,會對自己有幫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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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中國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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