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如何向抵債品說NO?
- 杭州寫字樓網
- 2010/8/3 8:55:09
債權債務歷來是困擾企業發展的一大難題。
企業只要與外界發生業務往來,就不可避免的會出現債權如何收回的問題。企業銷售的成功有時并不等于經營的成功。成功的企業能夠把產品轉化為現金而不是把產品轉化為債權。現在許多做外貿生意的企業在國外市場上鮮少遇到債務干擾,但在國內市場上卻頻頻遭遇債權回收難題。貨款兩清,已經可遇而不可求,企業發貨后,收回貨款的時間快則3個月,慢則要等上半年。尤其近年來,一些企業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由于各種因素的制約而虧損倒閉是時常發生的,而企業破產倒閉后,吃虧最大的應該是企業的債權人。企業倒閉了,往往只能拿產品作抵押,而拿到產品的債權人顯然也只能吃“啞巴虧”。
鄭女士經營的是一家紙箱廠,給各行各業提供包裝服務。前陣子,她清點了一下倉庫里的抵債品,發現抵債品的數量很多,類別也很繁雜。
“一些企業因為倒閉付不出包裝費,一些商家因為生意虧本了不做了,就拿產品來抵押我們的貨款了。”鄭女士無奈地解釋這些產品的來源。她說,當時為了討回包裝費,她每一家都跑了不知有多少趟,可是人家實在拿不出錢也沒有辦法。拿不到貨款的鄭女士只能把貨物搬了回來,希望能為廠子挽回點損失。鄭女士說,紙箱廠開了已經有十多年了,日積月累下來就存下了各種類別的產品。包含幾千箱的螺絲、小齒輪、麻花鉆、扳手在內的機械工具,有近5000件女式短袖、風衣、膠鞋等商品,還有55輛高爾夫球車,29個電瓶等。最讓鄭女士無奈的是,這些五花八門的抵債品雖然是全新的,有些甚至是出口貨,但并不好賣,更別提能賣個好價錢。鄭女士說,這些產品經常只能當廢品來賣,用八十萬貨款換來的抵債品往往只能賣個兩三萬元。
摸清對方的“底細”
高水華(杭州白石紙箱廠總經理):現在企業之間交易數量大,不可能每次都是貨款兩清的,這就不可避免地會發生抵債事件,如何在源頭上減少這種抵債糾紛?
胡介塤(浙江大學管理學院教授):盡管抵債事件常常是無法完全避免的,但是,事先防范措施是處理抵債事件最重要的方法和手段。企業在遇到非現金的信用交易時,一定要對對方的財務情況和信用程度進行調查。調查的關鍵是要掌握對方在交易中的信用限度。與任何一家企業在信用限度以內交易一般總是安全的;但是,超過了信用限度的交易,發生抵債的風險就會大大增加。所以,對于信用交易,一定要通過調查,掌握對方的信用限度,并嚴格把交易額度限制在對方的信用限度以內。這樣,可以把抵債事件的可能性控制在最低程度內。
葉水榮(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公司宣告破產,資不抵債,債權人遭殃,這應該是許多企業都經歷過的。企業要規避抵債風險,關鍵是要摸清對方的實力,根據對方的財務狀況判定在跟對方業務往來時能不能夠賒欠。在合作企業陷入危機時則要及早的申請法律程序來保護自己的債權。
企業雙方在正式交易前應對交易方的經濟實力、經濟效益、履約能力和商業信譽、對外債權債務狀況等資信條件進行調查,或者至少應通過某些渠道進行初步的了解。盡可能地選擇規模大,信譽度好的企業進行合作。
法律通道
交易時要爭取擔保
追討時要及早申請財產保全
高水華:企業在遭遇抵債風波時,往往進入法律程序后還是會因為對方無力付款而不了了之,我們怎么才能先發制人,保護好自己的債權?
葉水榮:企業在交易過程中,要時刻保持一種警惕感,為自己的財產安全留一條后路。比如可要求對方提供擔保物。
擔保可以分為多種形式。采用不動產抵押時,債權人應注意須到相關部門登記才產生擔保的法律效力。同時應盡量避免將事先已經過抵押登記的財產作為交易的擔保,以及法律規定不得抵押的情形。另外,可要求對方提供具有變現價值的動產作為質押擔保,交付該動產時質押權就可立即生效,并且這種抵押形式是無需登記的。也可要求對方將匯票、債權、股權、知識產權等權利進行質押登記。除此以外,還可留置已合法占有的對方優良財產作為將來實現債權的擔保。當然也可請對方提供有實力的保證人,且以連帶保證為宜。在實施擔保的過程中,最好有律師介入,增加公信力。
雙方交易完成后產生的債權應及時催討,如果發現債務人經營狀況不正常或有惡化傾向時,應當立即通過訴訟或仲裁向對方主張自己的權利,并在訴訟或仲裁立案的同時即申請保全對方的財產,以免最后官司打贏了卻執行不到欠款。
現在,隨著破產企業的增多,在國內,一個并不是新名詞的字眼被越來越頻繁地提上桌面——重整。破產意味著該公司的“死亡”,但隨著“破產重整”程序的啟動,該公司的前途又有了一線希望,而且可以首先在債務問題上尋求突破。債權人在對方企業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同時又有多個債權人的情況下,盲目申請進入破產清算程序會導致債權人最終只能以較低的受償率實現自己的債權。此時若債務人具備一定的行業優勢或潛力,且各個債權人之間可能通過破產重整的,可申請法院通過重整計劃,通過引入戰略投資或者債轉股等手段將企業救活,也將自己的債權救活。
企業營銷
如何把抵債物的價值最大化?
高水華:在企業正式倒閉后,只能拿到抵債品的前提下,應該怎么提升抵債品的價值?
王治平(浙江工業大學經貿管理學院教授):任何一家要與他人發生交易的企業,在交易對方破產倒閉后,作為它的債權人要遭受一定的損失,這是市場經濟中的企業必須面對的風險之一。因此,在企業全部的經營活動中,事先要把這個因素考慮進去,所以你的產品價格絕不僅僅是生產銷售成本加利潤的模式,還要考慮一定概率的風險成本,以補償它一旦發生時產生的損失。
當對方確已破產、我們只得取回破產抵債的商品時,不能以對方所定的價格來計算數量,而應與對方協商一個較低的價格。如債權是10萬元,對方的抵債物風衣可能出廠價是1000元,你不能只計100件,而要壓低價格如500元,應以200件作為10萬元的抵債物。這或許可以彌補在銷售變現時的一部分損失。這不能算是趁火打劫,因為價格本來就該是交易雙方協商的產物。
“垃圾只是放錯了地方的資源”,抵債品對于一般人可能是無用之物,但對原來的訂貨方來說,必定是有需求的。所以可以要求破產方提供訂貨方的客戶名單,以便與他們交易,或許可以將這些抵債物賣一個好價錢。對破產者來說,這份客戶名單已經沒什么用處了,但對我們來說,或許是一個新天地。
眾所周知,企業的本質屬性是“盈利”,企業到底經營什么業務并非一成不變。 “東邊做媒也是我,西邊做媒也是我,只要銅鈿銀子多,拆散夫妻我也做”,這本是個只認金錢不講道義的壞媒婆形象,但若從經濟學的眼光來看的話,它不過是以幽默的方式說明了盈利是經營的根本目標,至于從事什么項目則是次要的,甚至,可以是完全相反的經營活動。青年男女要婚嫁,媒婆提供信息,牽線搭橋,自然是成人之美。而一對無意持續婚姻的夫妻,媒婆幫他們好聚好散,消解愛恨情仇,也算是功德無量。
如果你的抵債物品非常之多,收進賣出也能賺錢,說明那可能是一個更好的盈利機會,如果許多人都有你這樣的困惑,你甚至可以借此經營新的項目,開辟出新的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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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每日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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