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中小企業成長規劃(3)
- 杭州寫字樓網
- 2011/9/26 16:01:02
五、進一步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
堅持把完善服務體系作為促進中小企業成長的重要保障,力爭到“十二五”末中小企業服務環境進一步優化。
發揮政策引導和市場機制作用,調動和優化配置服務資源,推動形成以中小企業服務機構為核心,以行業協會(商會)和專業服務機構等為依托,各層級服務機構縱向貫通、各類服務機構橫向協同、各類服務資源開放共享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
【專欄1】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
1 培育服務主體 大力培育中小企業服務機構,發揮其核心作用,充分調動行業協會(商會)等社團組織的積極性,鼓勵各類專業服務機構的發展。
2 構建服務平臺 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加快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網絡建設,集聚服務資源、集成服務手段、互補服務功能、減少重復建設,為中小企業提供及時便捷的服務。
3 增強服務功能 增強創業服務功能、創新服務功能、融資服務功能、管理咨詢服務功能、信息服務功能、人才培養功能、市場開拓服務功能。
4 健全服務機制 加強服務機構之間的聯系與合作,建立服務協同機制,實現服務資源共享。加快中小企業信息服務網絡的互聯互通和一體化建設,形成虛擬服務系統與實體服務資源的協同服務。建立監督和評價機制,推動服務機構的規范發展。
5 提高服務質量 建立中小企業服務基本規范;提升服務機構從業人員能力。
6 優化服務布局 兼顧企業共性需求和個性需求,打造國家以滿足區域共性需求為重點、地方以服務區域特色經濟為重點的服務格局。
第四章 關鍵工程和行動計劃
一、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網絡建設工程
以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為主導,引導帶動信息、融資、擔保、技術、人才培訓、市場開拓、管理咨詢、對外合作等專業服務,促進服務領域和對中小企業服務的覆蓋面不斷擴大,服務質量不斷提升。制定加快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全面提升服務體系建設水平。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在省級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建設基礎上,認定和培育一批業績突出、公信度高、服務面廣的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加強示范平臺管理,發揮示范效應。支持建立和完善4000個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重點培育500個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帶動各類社會服務機構開展中小企業服務。
實施“十二五”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網絡建設工程,加大財政資金支持力度,引導社會投資,在具備條件的省級地區建立健全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網絡。以省級公共服務平臺為樞紐,以主要城市和重點產業集群公共服務平臺為“窗口”,通過在線服務、呼叫服務等便捷服務通道,開放式服務大廳、虛擬服務與實體服務協同,專業服務隊伍支撐,為中小企業提供找得到、用得起、有保證的服務。到“十二五”末,80%以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基本形成信息暢通、功能完善、服務協同、資源共享、供需對接便捷的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網絡。
二、中小企業創新能力建設計劃
支持技術改造和技術創新。支持中小企業運用先進適用技術以及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加快技術升級,優化生產流程,提高產品質量和附加值,提高生產效率,提高節能減排和安全生產水平。推動落實研發投入加計扣除政策,鼓勵中小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支持有條件的中小企業建立企業技術中心。完善鼓勵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財稅金融政策,激發中小企業創新活力,不斷提高創新型中小企業的比重。支持中小企業參與國家科技計劃項目、軍民兩用技術開發和產業化。
實施中小企業知識產權推進工程。普及宣傳知識產權知識,提高中小企業知識產權意識。開展專題培訓,為中小企業培養知識產權管理人員。開展專利輔導、專利代理、專利預警以及專利服務中小企業活動,培育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優勢中小企業,提高中小企業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知識產權的能力。
支持建立技術創新服務平臺。在產業集群、中小企業集聚區以及輕工、紡織、電子信息、軟件和信息服務等行業,重點支持建設面向中小企業的技術創新服務平臺,為中小企業提供產品研發、檢驗檢測、技術推廣、節能減排、再循環和安全生產等技術服務。加強中小企業共性技術、關鍵技術研發,為加快轉型升級提供強有力支撐。
促進產學研合作。鼓勵中小企業與大專校院、科研機構等建立合作關系,聯合建立研發機構,進行聯合創新。鼓勵大專院校、科研院所和大企業開放研發儀器設備和專業技術服務資源,為中小企業提供人力資源和技術服務。暢通產學研交流合作渠道,促進大專院校、科研院所研發成果產業化;建立產學研聯盟、合作基地,加快產業技術升級。
加強質量和標準工作。推動中小企業開展質量承諾活動,建立質量誠信體系,提高質量誠信自律水平。加強中小企業品牌建設指導,為中小企業提升品牌價值提供技術支撐。推動中小企業積極開展標準化良好行為企業創建活動,提高標準化管理水平。
三、中小企業信息化推進工程
遵照“政府倡導、企業主體、社會參與”原則,繼續實施中小企業信息化推進工程,加快信息技術在中小企業核心業務環節的普及推廣和深化應用,提高企業創新能力、管理水平和競爭力。
提高中小企業信息技術應用水平。加強分類指導,引導有條件的中小企業實施資源計劃管理(ERP)、供應鏈管理(SCM)、客戶關系管理(CRM)以及物流配送信息化;開展生產裝備數字化改造,實現生產過程自動化和智能化,提高產品質量和效益。普及推廣生產經營管理和決策信息系統一體化,提升管理和決策水平。支持和指導中小企業加強信息安全防護工作,保障和促進企業信息化應用。推進產業集群“兩化”融合工作。
建立健全中小企業信息化服務平臺。鼓勵信息化供應商和服務商運用軟件即服務(SaaS)、云計算等技術,開發適合中小企業應用的信息技術產品和解決方案;建設面向區域、行業中小企業的研發、管理、電子商務、電子簽名與認證、信用融資等信息化應用服務平臺,為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生產過程、經營管理、市場開拓、人才培養、籌資融資提供支撐。培育示范企業,開展中小企業信息化績效評估,宣傳推廣典型企業的經驗。
完善中國中小企業信息網。統一中國中小企業信息網絡名稱、域名和標識,逐步形成國家、省、市三級信息網絡體系。以中小企業需求為導向,創新信息服務模式,提高服務能力與質量,擴大服務廣度和深度,發揮橋梁和紐帶作用,整合和帶動更多優質服務資源參與中小企業信息服務。鼓勵行業網站發展。
四、創辦小企業計劃
按照“創辦小企業,開發新崗位,以創業促就業”的工作方針,不斷改善創業環境、培育創業主體、強化創業服務、建設創業基地,促進新企業特別是小型微型企業創立和發展,擴大就業。
培育創業主體。加強創業宣傳和創業教育,激發創業熱情。鼓勵創業者進入國家、地方優先和重點發展的勞動密集型產業、服務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創業發展。對初創企業,可按照行業特點,合理設置資金等準入條件,并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允許注冊資金分期到位。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程序和合同約定,允許創業者將家庭住所、租借房、臨時商業用房等作為創業經營場所。鼓勵創業者和初創辦的小企業進入創業園區集聚發展。
強化創業培訓。以提高創業者素質和創業能力為重點,對有創業意愿并具備一定創業條件的人員開展創業培訓,幫助他們了解創業環境,熟悉有關政策法規,掌握企業經營和管理必備知識,掌握申辦各類經濟組織的方法,增強創業能力。采取知識講座、案例教學、經驗交流、實際演練等多種培訓方式,增強創業培訓的針對性和實用性,提高創業培訓的質量和實際效果。
深化創業服務。依托現有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完善各類創業服務機構,提供創業信息、創業咨詢、創業指導與策劃,以及登記注冊、會計(稅務)、勞保、外貿、法律等代理服務。鼓勵服務機構提升創業服務能力,深入“園區(基地)、社區、校區”開展服務,及時、有效地解決創業者和初創企業困難。鼓勵市、區(縣)、街道(鄉鎮)組織開展項目開發、風險評估、開業指導、融資服務、跟蹤扶持等“一條龍”創業服務,建立創業信息服務平臺,設立服務熱線,通過上門服務、集中服務、電話服務、網絡服務等多種形式,為創業者提供個性化、專業化服務。
支持建立小企業創業基地。支持利用閑置的廠房和場地,改造建設小企業創業基地。鼓勵在現有經濟技術開發區、工業園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大學科技園區、創業園區、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等建立小企業創業基地。重點培育和支持一批具有較強創業輔導服務功能,運作規范、業績突出的小企業創業示范基地。利用各類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專項資金,支持建設和改造3000個小企業創業基地的基礎設施、創業場地和服務設備設施等,為創業者提供生產經營場所。
建立和健全創業輔導服務隊伍。通過定期舉辦創業輔導師培訓,形成一支專業創業輔導服務隊伍;通過建立專家選聘制度,鼓勵有創業經驗、熟悉創業政策、熱心創業服務的優秀企業家、創業成功人士、專家學者,以及各行業專業人士參加創業服務專家隊伍,逐步形成高素質的創業服務指導專兼職隊伍。
貫徹落實國家以創業帶動就業的各項政策,進一步減少、合并行政審批事項,實現審批內容、標準和程序的公開化、規范化。簡化辦理手續、縮短辦理時限、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形成政策扶持、創業培訓、輔導服務的工作機制,營造良好的創業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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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規劃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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