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城區服務外包產業發展財政扶持政策(試行)
- 杭州寫字樓網
- 2011/8/28 11:11:57
為吸引國內外優質服務外包企業落戶我區,支持轄區服務外包企業做大做強,從而促進我區服務外包產業快速、健康發展,推動全區經濟轉型升級,根據市有關政策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以下扶持政策。
一、扶持對象
1、申請享受本政策扶持的企業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企業注冊地、納稅且財政收入級次在下城區;
(2)服務外包企業或具有服務外包人才培訓從業資格的服務外包培訓機構,須經杭州市促進服務外包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認定,并獲得商務部服務外包及軟件出口信息管理系統審核通過;
(3)企業離岸外包業務收入須達到50萬美元以上。
二、扶持政策
2、對新設立的服務外包企業或培訓機構,自成立年度起,前三年按企業當年實現的增加值、營業收入、利潤總額等形成區地方財力的100%給予資助,后兩年按企業當年實現的增加值、營業收入、利潤總額等形成區地方財力的50%給予資助。
3、對在我區新設立的服務外包企業租賃自用辦公用房,給予三年每天1元/平方米的租金補助。其中,對新設立的全球100強、國內30強且注冊資金在1000萬元以上的知名服務外包企業,給予三年全額房租補貼。
4、對服務外包企業及培訓機構中,年收入達20萬元以上(含20萬元)的技術和管理骨干,按其工資薪金、勞務所得和來源于其所在企業的股權、期權、知識產權成果所得形成區地方財力部分的50%給予獎勵,每人年最高獎勵金額不超過20萬元。
5、對首次獲得國家、省、市重點支持出口品牌的服務外包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15萬元、10萬元和5萬元的獎勵。
6、對落戶我區的國際服務外包100強、國內服務外包50強等知名服務外包企業區域性總部,且有實際稅收的,根據情況,按“一事一議”的方式給予政策扶持。
7、對申報區級以上資助項目(含非新設企業),按有關規定給予配套資助。
三、附則
8、本扶持政策的扶持對象、生效日期等相關規定參照《下城區進一步促進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區委[2011]3號)第32-38條款執行。
9、本扶持政策由區外經局、區財政局負責解釋。
返回頂部- 責編:8037
- 瀏覽:
- 來源:杭州(武林)中央商務區
相關閱讀:
- ·服務外包產業政策(01/06)
- ·杭州發展服務外包產業優勢明顯(09/25)
- ·寧波服務外包執行總額首次突破100億元(01/10)
- ·服務外包產業如何在變革中創新突圍?(12/23)
- ·扶持軟件服務外包產業(09/25)
- ·高新區投資政策:扶持軟件服務外包產業(09/25)
- ·高新區投資政策:扶持軟件服務外包產業(09/24)
- ·扶持軟件服務外包產業(09/24)
- ·杭州服務外包產業初具規模 凸顯特點(07/03)
- ·寧波綠色經濟“新引擎”發力(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