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公租房租期最長3年 騙租轉租者禁租5年
- 杭州寫字樓網
- 2011/10/20 11:11:10
昨天,寧波市同時出臺了兩份有關保障性住房的意見,分別是《寧波市關于大力發展公共租賃住房進一步完善住房保障體系的若干意見》和《寧波市市區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指導意見》。
兩份文件指出,寧波范圍內,“到2015年年底前,要基本滿足人均年收入在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線以下住房困難家庭的住房保障需求”。
值得注意的是,公租房的申請條件要比廉租房寬松,后者要求人均年收入低于城鎮居民平均收入60%以上。不夠廉租房申請標準的住房困難戶也有望住上公租房了。
房源從哪來?
多渠道籌集公租房
到2015年年底前,基本滿足寧波人均年收入在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線以下住房困難家庭的住房保障需求,這是一個艱巨的任務。
據初步測算,到2015年,寧波預計需要建設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等保障性房源5萬套以上。
意見指出,公租房的房源,可以通過新建、配建、改建、調劑、購買、長期租賃等方式,多渠道籌集公共租賃住房。
另外,公租房新建房源,可以采用劃撥供地、政府投資建設的方式,也可以采用縣(市)區在新建住房項目中配建方式。
意見也引導由村集體、園區和社會力量建設公共租賃住房。
哪些人可以入住?
三類人群可以申請公租房
根據去年發布的《寧波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暫行辦法》規定,三類人群可申請公租房。
一、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需同時具備下列條件:1、申請人已取得當地非農業常住戶口;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當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在當地無房(含無自有房產、租住公房和工作單位安排的臨時住房)或所擁有的自有住房、承租公有住房(含軍產、宗教產住房)的建筑面積低于戶36平方米或人均18平方米的家庭(市區范圍內住房應合并計算)。
二、引進人才,需同時具備下列條件:1、符合市人才辦或當地人才部門認定的高技術人才和高層次人才;2、已與當地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3、申請前6個月連續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費或住房公積金;4、申請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當地無房,且申請人及其配偶的直系親屬在當地無住房資助能力;5、申請時沒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三、外來務工人員,需同時具備下列條件:1、根據《寧波市外來務工人員積分落戶暫行辦法》規定,達到一定分數線或符合《寧波市優秀外來務工人員戶籍登記管理辦法》所規定的優秀外來務工人員。2、申請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當地無房;3、申請時沒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公租房環境如何?
按“基本居住需求”配租一室型或兩室型
戶型方面,根據申請人或者家庭實際情況,可以配租到基本滿足居住需求的一室戶、兩室戶。
意見規定,公租房的套型面積應以30至60平方米為主。
其中,村集體利用村發展留用地、園區和企業利用部分自用土地建設的,套型面積應控制在50平方米以內,并以集體宿舍為主。
公租房配租面積,與申請家庭的保障面積相對應,以解決“基本居住需求”為原則。
一人和二人戶,以單間或一室戶型為主;三人及三人以上戶,以兩室戶型為主;二代單親異性家庭或二代家庭都是成年人的,可配租兩室戶型。
兩室戶型也可供兩個符合條件的同性別個人合租,合租以獨立房間為單位,自愿組合。
另外,集體宿舍原則上向單身家庭(職工)配租。
租金怎么付?
物價局定價,可用公積金支付
意見規定,公租房的租金標準,要綜合考慮成本、同區域同類住房市場租金等因素,由價格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確定。
在租金繳納上,實行“租”、“補”分離方式,即可享受住房補助的承租家庭先以公租房租金標準繳納租金,優惠部分另行給予補貼,具體補助標準由區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會同財政等部門確定。
另外,承租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租金,但每月提取的金額不得超過月繳納額度和實際支付租金額度。
承租家庭成員提取的住房公積金,可由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直接劃入承租家庭的租金繳納專戶內。
能住多久?
原則上最長不超過3年
意見明確規定,公租房租住實行合同管理,租賃合同期原則上不少于1年,最長為3年。
公租房只能用于承租家庭自住,不得出借、轉租或閑置,也不得用于從事其他經營活動及改變房屋使用用途。
如合同期滿仍需繼續承租的,應在合同期滿前3個月,向原受理機構重新提出申請。
經審核符合續租條件的,才能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意見明確,由區住房保障部門對承租家庭實行年審,承租家庭也要在規定的時間內,主動如實申報各項變動。
騙租轉租如何懲罰?
5年內不得享受住房保障政策
承租家庭戶籍、人口、收入、資產、住房、工作變動等保障條件發生變化時,應在30日內主動向原受理機構報告并辦理變更手續。
對于已簽訂租賃合同后,放棄租房或已取得配租資格但放棄配租的家庭,將予以一定年限的申請限制。
承租人有如下違約行為,將回收公租房,并將這些行為記入信用檔案:
擅自將公共租賃住房轉租、轉借、調換、經營或變更用途的;未按規定時間如實填報公共租賃住房家庭人口、住房、資產、收入情況的;損壞住房結構、設備而拒絕修復或賠償的;無正當理由累計三個月不交租金或閑置住房的;利用承租住房進行非法活動或損害公共利益的;還有弄虛作假、騙租的。
此外,有如上違約行為的個人或家庭,在5年內都沒資格享受住房保障政策。
返回頂部- 責編:8037
- 瀏覽:
- 來源:錢江晚報
相關閱讀:
- ·寧波今年將竣工公租房6458套續建2.3萬(04/02)
- ·公租房圓了江東區496戶家庭“住房夢”(07/05)
- ·寧波市三區公租房配租戶基本確定 8月辦(07/04)
- ·寧波公租房接受申請 總房源尚可(03/22)
- ·寧波市三區公租房配租首周受理租房申請(03/19)
- ·寧波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政策(03/01)
- ·寧波今年計劃推出6000余套公租房(02/21)
- ·寧波保障房建設覆蓋面擴大 公租房是“(09/26)
- ·寧波市三區將會有一批公租房推出(07/06)
- ·寧波收入超標者不得申請公租房(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