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杭州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受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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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11/9 16:29:08
2011年杭州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受理公告
(2011杭公租市級字第001號)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關于加快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指導意見》(建保〔2010〕87號)、《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建設廳等部門關于加快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浙政辦發〔2010〕92號)等文件規定,現將2011年杭州市本級公共租賃住房面向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申請受理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房源情況
2011年市本級計劃公開配租公共租賃住房707套,房源主要分布于丁橋聯合新苑、丁橋陽光逸城、三墩都市水鄉等地,具體的房源坐落、數量、面積、戶型以選房公告為準。
二、準入條件
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申請公共租賃住房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申請人具有市區(不含蕭山、余杭區,下同)常住城鎮居民戶籍5年(含)以上;
2.申請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30035元(該標準為2010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
3.申請家庭在市區無房。
三、租金標準
2011年市本級公共租賃住房的標準租金按照杭房局〔2009〕258號文件精神執行,具體標準如下:
公共租賃住房標準租金為13元/平方米·月。持有效期內《杭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證明(住房保障專用)》、《杭州市困難家庭救助證》或區級困難家庭《救助證》、《援助證》、《救助卡》的家庭按標準租金核減50%繳交。待我市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文件出臺后,按照屆時規定執行。
四、申請、審核、公示流程
申請人將申請材料交至用人單位,用人單位匯總本單位申請材料后統一向登記注冊地所在區建設(房管)局提交申請;無用人單位的申請人直接向戶籍所在地區建設(房管)局提交申請。
申請家庭不得同時申請市、區兩級公共租賃住房,自提交申請材料到確認選房資格期間,不得申請其他保障性住房。
1.領取表格。自11月10日起,符合申請條件的家庭到戶籍所在地區建設(房管)局領取《2011年杭州市本級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和相關材料。除《申請表》外的相關材料可在杭州市房產信息網下載。
2.提交申請。11月14日至11月21日,符合申請條件的家庭將填寫完整的《申請表》及所需申請材料交至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對申請材料的規范性和完整性進行審核;申請人無工作單位的,將填寫完整的《申請表》及所需申請材料交至戶籍所在地區建設(房管)局,由區建設(房管)局對申請材料的規范性和完整性進行審核,并將申請家庭信息按時反饋至申請人戶籍所在地街道以備公示。
3. 單位(街道)公示。11月22日至11月27日,用人單位(街道)填寫《2011年杭州市本級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家庭情況公示表》并加蓋單位(街道)公章后,在用人單位(街道)張貼公示(公示期3天),接受群眾監督。單位(街道)負責核實舉報情況,并在《申請表》上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
4.單位(街道)交件。11月28日至11月30日,用人單位由指定經辦人將申請材料和公示材料按戶整理后,連同本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單位介紹信、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一并交至登記注冊地所在區建設(房管)局;街道將公示材料交所在區建設(房管)局。
5.區級初審。11月28日至12月6日,區建設(房管)局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將符合條件申請家庭基本信息錄入業務審核系統,收件資料按戶整理形成卷宗并統一交至杭州市租賃房建設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市租賃房中心);不符合條件的告知申請主體不符合條件原因。
6.市級審核公示。12月 7日至12月19日,市租賃房中心對申請家庭的房產、收入等進行審核,確定基本符合條件申請家庭,并于12月15日至12月19日在《杭州日報》、杭州市房產信息網公示(公示期5天),接受社會各界監督。不符合條件的告知申請主體不符合條件原因。
五、選房順序的確定及選房家庭的產生
市租賃房中心按配租原則對基本符合條件的申請家庭進行分類搖號并產生選房順序號,按照房源數量與選房家庭數量1:1.2的比例確定選房家庭范圍,未列入選房范圍的家庭進入輪候,輪候期一年。搖號結果及公開選房公告將在《杭州日報》、杭州市房產信息網上發布。
六、受理登記
列入公開選房公告范圍的申請人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在規定時間內到交件的區建設(房管)局簽領《2011年杭州市市本級公共租賃住房受理單》(以下簡稱《受理單》)。
申請人或用人單位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受理登記均有效,受理登記的時間先后不影響選房順序,請申請人有序參加,防止擁擠排隊現象的發生,保證受理工作的順利進行。
七、公開選房
(一)參加選房。列入選房范圍的申請人持《受理單》、本人身份證原件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的選房現場參加選房。申請人未參加選房或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相關配租手續的,視作放棄本次公共租賃住房配租,保障資格終止。
(二)配租原則。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人口數與配租房源戶型按下列原則進行對應,如選房家庭無對應戶型房源可選時進入輪候,輪候期一年。
1.兩人(含)以下戶申請家庭可申請成套一居室房源;
2.三人(含)以上戶、單身帶10周歲(含)以上異性子女的申請家庭可申請成套二居室房源。
八、辦理配租入住
(一)公開選房結束后,申請人、用人單位應在規定時間內與市租賃房中心簽訂三方租賃合同;申請人無用人單位的,與市租賃房中心簽訂雙方租賃合同。租賃合同需進行公證,除享受租金減免家庭免交公證費用外,其余承租人與市租賃房中心共同承擔公證費用。同時,承租人須按照有關規定及合同約定按時繳納房屋押金和租金。承租人持市租賃房中心簽發的《入住聯系單》到所選房屋物業公司辦理入住手續。公共租賃住房是政府保障性租賃房,只租不售,并且不得裝修、不得違規使用。承租家庭應自覺遵守相關管理辦法,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各項義務。
(二)公共租賃住房租賃期限為3年,租賃期滿前須重新申請并經市租賃房中心審核,經審核符合屆時準入條件的,續簽訂租賃合同;不符合屆時準入條件的,依照有關規定和合同約定收回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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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杭州 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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